2026年元旦、春节将至,中国驻突尼斯使馆提醒在突和计划来突的中国公民,在节假日出行期间加强安全防范,平安快乐过节。
一、检查护照有效期、签证和机票信息。突尼斯对持因私普通护照的中国公民免签政策仅适用于自中国境内或境外以旅游为目的入境突尼斯的中国个人或团体。在办理登机手续和入境时需提供与在突停留期相符的往返机票及已付费酒店订单(通过Airbnb等平台预订的民宿订单可能被拒),否则行程可能受阻。因过境、商务、学习、工作、探亲等其他目的来突人员须提前向突驻当地使领馆申办相应种类签证。
二、了解出入境政策。根据突尼斯法律规定,在突非常住人员,如入境时未申报,离境可携带不超过5千突尼斯第纳尔的等值外币;如入境时已申报,离境可携带申报金额内5千至3万突第的等值外币,最多不得超过3万突第,且需提供入境申报单等材料。如携带外币入境,可在银行、机场、酒店等处兑换突第,离境时须凭兑换凭据将剩余突第兑换回外币。除少量零花钱外,不得携带突第离境。使馆提醒中国公民严格遵守当地出入境现金管理规定,避免不必要损失。
携带专业摄像器材、摄影器材、电信设备、无人机航拍设备入境,需事先获得突主管部门许可,否则有关器材将被扣押。禁止携带毒品、爆炸物、仿冒品、文物等出入境。详细信息可查询突尼斯海关网站:https://www.douane.gov.tn。
三、注意人身、财产和交通安全。请密切关注突尼斯安全形势,前往西部边境和南部沙漠地区需特别注意安全。遵守突法律法规,尊重当地风俗习惯,不在敏感区域拍摄“打卡”。远离游行、示威、集会人群。保管好个人证件和行李物品,将其置于视线可及、双手可控的范围内。突尼斯与中国无驾照互认协议,可凭国际驾照租赁车辆。出行时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在高速上行驶请保持合理车速、车距,注意避让大货车及车况差(无尾灯、后视镜等)的车辆。
四、理性合法解决纠纷。如选择旅行社、中介等服务提供方,建议提前查验资质、签署合同、明确权责。如发生纠纷,应理性维权,保留相关证据,避免过激言行,力争合理协商解决。如遇盗抢或其他安全事件,及时报警求救。
突尼斯火警电话:00216-198
突尼斯匪警电话:00216-197
突尼斯急救中心电话:00216-190
迦太基国际机场航班信息问询:00216-71115800
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呼叫中心热线:+86-10-12308
驻突尼斯使馆领事保护电话:00216-98463848
